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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测期

  除特别说明外,本年报的监测时间范围均为2016年1月至2017年1月。动态监测时将全年分为四个监测期(1月至4月、4月至7月、7月至10月和10月至1月);农业气象指标监测期分为2016年全年、2016年4月至9月(北半球秋收作物生育期和南半球夏收作物生育期)以及2015年10月至2016年6月(北半球夏收作物生育期以及南半球秋收作物生育期)三个时间段,监测时段的设置与南北半球作物物候期和主要生育期相对应。
  遥感获取的农业气象指标(包括降水、气温和PAR)及VHI的历史监测时间范围为2001年至2015年,距平对比分析采用的是2016年与2001至2015年的平均值进行比较。
  考虑到农业活动对经济社会活动和其他限制指标(如环境胁迫)的动态响应和快速适应,农情遥感指标(包括潜在生物量、NDVI、CALF、VCIx以及CI)的历史监测范围为2011至2015年,距平对比分析是将2016年的指标值与2011至2015年的平均值进行对比。